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区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7-13 来源: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为进一步加强土地资源保护,提升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努力实现高质量发展目标,经研究,决定调整我区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江苏省金坛经济开发区(包括金坛华罗庚科技产业园和金坛金城科技产业园)范围内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调整为30万元/亩;江苏省金坛经济开发区、薛埠、直溪、朱林、指前和儒林现代产业园范围内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调整为28万元/亩。
二、执行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的时间。自2018年10月1日起,全区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一律按上述标准执行。
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政府
2018年6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